“姐姐为弟追凶24年案”被告提起上诉,称量刑过重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5 14:43:52   点击:211   标签:被告人 李海玉 庚华 证据 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 易庚华 李焕平 死缓 死刑

1月5日,“姐姐为弟弟追凶24年”案被害人姐姐李海玉“为亡弟追凶当事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被告人易庚华于4日下午提起上诉,认为量刑过重。1992年12月22日,被告人易庚华将李海玉的弟弟李焕平(殁年9岁)从学校骗走,在迈车坎村村前池塘里面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焕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后潜逃。在抓捕易庚华的过程中,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李海玉开始为弟弟追凶,孤身一人走遍多个省份,最终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和他网聊3年多,最终在2020年协助警方将易庚华抓获。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易庚华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庚华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杀害无辜儿童,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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