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6/16 20:29:16   点击:141   标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 政治权利 吴光于 死缓 王紫雅 梁萌萌 成都市 梁某滢 母亲 女子 判决书 成都 民警 遇害 鉴定 一审 证言

[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四川省高院二审驳回梁某滢上诉##梁某滢二审维持原判死缓#2026年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记者:吴光于 唐文豪)相关新闻为何判死缓?一审判决书详解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澎湃新闻2025年12月24日)12月20日,成都27岁女子王紫雅家门口被杀案一审宣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梁萌萌(化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社会关注度极高,法院何以作出死缓判决?一审判决书做出了详细解析。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是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重要依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案件判决书上获悉,法院经审理认定,梁萌萌作案前存在明显精神异常。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意见能够证明,梁萌萌在作案时因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