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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被邻居恶意撞亡案宣判,被告人获死刑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5 10:58:54 点击:82 标签:张俊豪 极目 新闻记者 电动车 高三 被告人 响水县 邻居
极目新闻记者刘孝斌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20岁男学生张俊豪,被邻居王某桂涉嫌蓄意撞成重伤,一年后失去生命体征(极目新闻此前曾多次报道)。1月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从张俊豪家属处获悉,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张俊豪生前照片2025年11月3日下午,该案一审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当时,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张俊豪是他的小儿子,今年20岁,2024年上半年儿子正在读高三,备战高考。他们一家住在乡里一栋自建的民房内,家距离儿子上学的高中,骑电动车只有10分钟的路程,儿子每天自己骑电动车上学。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儿子吃完午饭后骑电动车从家中返回学校途中,被36岁的邻居王某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在地。张俊豪被送往医院抢救,一直处于脑死亡状态。不幸的是,经过一年多的抢救,儿子还是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不幸去世了。张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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