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被邻居驾车撞击一年后死亡,邻居系实施报复,一审获死刑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5 12:19:52   点击:276   标签:王某某 张俊豪 新闻记者 邻居 红星 故意杀人罪 高三学生 故意杀人 被害人 法院

2024年5月29日,距离高考约一周时间,江苏盐城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在骑电动车上学的路上,被邻居王某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击。张俊豪昏迷14个月后死亡。1月5日,张俊豪妈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案已一审宣判,邻居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她称,王某某在事发后曾拨打报警电话,但彼时谎称是交通事故,未被认定自首;此前,王某某的代理律师称其事发时精神异常,相关意见未被法院采纳;王某某并未当庭上诉。张俊豪妈妈说,在判决后,她计划去往殡仪馆,把这个结果告诉死去的儿子:“(对结果)还算满意,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孩子也回不来了。”▲事发现场记者同时从判决书了解到,法院认定,因鸡粪堆放问题,两家发生争执,伴有肢体冲突,王某某曾扬言让张俊豪“上不了大学”。两家因为地界问题又再次发生口角。王某某认为张家人多导致自己始终处于劣势,对此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事发时,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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