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将唇膏给犯罪嫌疑人用,业内人士:看似“小事”,实则触碰司法底线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8 20:52:54   点击:263   标签:律师 唇膏 在押人员 司法局 看守所 物品 犯罪嫌疑人 台州市 被告人 处分

日前,浙江省律师协会官网公布了一则处分决定书,引发公众关注。一名女律师在会见期间私自将唇膏交给犯罪嫌疑人使用,并由其带入监舍,后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发现。台州市司法局对该律师作出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1月8日,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在会见时私自向在押人员传递唇膏的行为,看似是“小事”,实则触碰了司法底线,性质不容忽视。▲资料图律师将润唇膏传递给在押人员司法局作出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官网的公示,台州市司法局认为,这位律师在浙江省临海市看守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八)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润唇膏传递给在押人员吴某婕使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律师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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