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二审宣判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5/28 12:49:37   点击:226   标签: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贩卖毒品罪 徐发启 诈骗罪 缅甸 轻伤 走私 反诈 手机诈骗 缅北 重庆市 罗玉军 习康强 张龙龙 犯罪集团 被告人 康强 死刑 死亡 上诉案

2026年5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上诉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被告人徐发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19年以来,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罗玉军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陆续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诈资金11余亿元,并在武装庇护过程中,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对被告人徐发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被告人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对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宣判后,被告人张龙龙、习康强、刘世兵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