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送的阳台,该不该收采暖费?法院判供热公司返还87.12元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6 20:16:52   点击:251   标签:阳台 业主 供热公司 面积 采暖费 华商报 开发商 小区 法院 房屋

小区阳台属于赠送的半封闭式,未计入面积。当地供热公司在收取供暖费时,将阳台面积计算在内。山西省繁峙县华悦壹号小区业主王先生将供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多收取的“阳台供热费”。近日,山西省繁峙县法院判决,供热公司确实多收了费用,需返还业主87.12元。业主纳闷:阳台是送的,咋突然多收取暖费?“2023年,我在山西繁峙县华悦壹号购置的房屋交房,合同中写到其预测建筑面积共89.24平方米。”王先生说,“当时买房时,阳台是半封闭式的,约9个平方,属于开发商赠送。后期因为延期交付,存在赔偿问题,最后就以开发商免费给大家全包了阳台作为补偿结束。”之后王先生按照89.24平方米的房屋面积交物业费,同年也按照该面积交了采暖费。“可谁知到了2024年交采暖费时,当地民生供热公司却要多收一笔‘阳台取暖费’,按94.38平方米收了1699元。”王先生说,“供热公司给出的理由是阳台已封闭,我家9.7平方米的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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