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司法解释完善积极退赃认定规则

来源: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完善积极退赃认定规则,鼓励犯罪分子积极退赃;完善违法所得追缴规则,加大对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决不让犯罪分子从中获利。  根据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具有全部退赃;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且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被查封、扣押、冻结;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对实际分取的赃款赃物已经全部退缴,并自愿继续退缴赃款赃物这三类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积极退赃。  司法解释明确,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般应当追缴原物。行受贿双方形成贿赂房屋合意的,应当追缴房屋。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原物已经转化为其他财物的,追缴转化后的财物。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转化为其他财物的,追缴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物无法…

两高发布办理贪腐案件新司法解释 完善介绍贿赂认定规则

来源: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健全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依法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介绍贿赂”,是指在请托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又与请托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行贿或者受贿行为,同时构成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犯罪或者受贿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介绍贿赂过程中,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截留部分…

平凉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1.原平凉泓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振华违法违规决定担保贷款案。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赵振华在担任平凉泓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严重破坏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抵押财产和抵押物登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不得违规担保等相关规定,决定为多家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审核审批担保贷款,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赵振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灵台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巩维荣徇私枉法案。2017年2月,巩维荣担任灵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严重破坏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关于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活动职责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规定,私下联系被害人平息纠纷,并向犯…

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惩治力度,“两高”发布最新司法解释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自2016年施行以来,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反腐败国家立法持续推进,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二)和监察法颁布施行,为确保法律全面、准确、统一、有效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解释(二)》。《解释(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严惩腐败犯罪,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消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数据,2026年1月至2月,全球共报告登革热病例42.3万例,其中美洲地区报告35.2万例。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皮疹以及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二、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依法接受海关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四、前往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

男子被分手后坠亡父母索赔30万

来源:南方日报37岁男子杨华(化名)与女友李佳(化名)恋爱3月后,双方商议结婚事宜。备婚期间,二人因彩礼和婚房装修等问题产生分歧,女友提出分手,杨华上门求复合被拒,次日坠楼身亡。事发后,杨华父母将李佳告上法院,向其索赔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一审驳回了杨华父母的诉求。随后,杨华父母提起上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披露,杨华与李佳经人介绍相识,2025年2月,二人确定为恋爱关系。5月31日,杨华向女方支付五金定金9600元,后该定金已由李佳退还。6月1日,李佳与杨华通过微信沟通购买五金事宜。随后,二人多次通过微信沟通装修事宜。7月10日至12日杨华向李佳发送微信多条消息及语音通话,李佳未予回复。7月13日,通过李佳与杨华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双方15:34约见。两人见面次日,杨华坠楼身亡。李佳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就是…

离职员工成AI数字人,收益、责任如何厘清?专家解读

离职员工成AI数字人,专家认为:“技术可行”不等于“法律无虞”近期,因为尝试将离职员工训练成人工智能数字人继续工作,让山东的一家游戏传媒公司备受关注,引发了公众热议。员工是否会被AI取代?AI数字分身产生收益、出现差错,责任如何厘清?“这是社会焦点,也是最不能模糊处理的问题。”4月8日,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主任吴晓明向科技日报记者表示,“‘知情同意’只是起点,‘技术可行’也绝不等于‘商业可用,法律无虞’。”第一问:如何训练AI数字人,成本高不高?在吴晓明看来,训练AI数字人并不是简单做一个会说话的虚拟形象,而是把一个人的外在表现、语言风格、知识结构、工作流程等,转化为可被机器调用和复用的“数字能力体”。“从技术路径看,它通常包括四个层次。”吴晓明介绍,第一层是形象建模,即采集人脸、表情、动作等视觉特征,生成可驱动的数字形象;第二层是声音复刻,通过…

检察日报谈全红婵遭网暴:可能涉及一个规模达200余人的微信群,细节令人不寒而栗

4月9日,检察日报刊发文章《全红婵遭网暴已报警,法治社会容不下无端“键盘伤人”》,全文如下:4月8日,针对跳水运动员全红婵遭受网络暴力一事,其所属的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发文表示已报警,并将通过法律途径坚决追究网暴者责任。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随后也发表声明,称坚决支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侵蚀。前不久,全红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含泪恳求“不要再骂我了”的画面,让很多人感到唏嘘,足见网暴对运动员身心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此次训练中心报警,正是对这一恶性伤害最直接的法律回应。据媒体报道,全红婵遭网暴事件可能涉及一个微信群,其规模达200余人,群公告明文标注“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全红婵除外)”,群内长期存在针对全红婵的侮辱性外号与人身攻击言论。这一细节令人不寒而栗:本是用来群聊的社交工具,却异化为公开的侮辱场所。从法律角度看,这…

律师称组织煽动攻击全红婵者情节严重或入罪 警方:案件在办理中,涉隐私不便透露

4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分别就跳水运动员全红婵疑遭受网暴一事发文,称跳水奥运冠军全红婵遭受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在成长过程中承受了不应有的舆论压力和精神伤害”。目前,训练中心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也称对此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与广东省体育局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核查处置工作。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涉及隐私暂不便对外透露。▲全红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针对全红婵疑遭受网暴事件、恶意中伤与侮辱谩骂行为,涉事者极易触碰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红线。从民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及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网暴行为构成对人格权的侵权,受害人可依法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从行政角…

律师称组织煽动攻击全红婵者情节严重或入罪 警方:案件在办理中,涉隐私不便透露

4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分别就跳水运动员全红婵疑遭受网暴一事发文,称跳水奥运冠军全红婵遭受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在成长过程中承受了不应有的舆论压力和精神伤害”。目前,训练中心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也称对此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与广东省体育局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核查处置工作。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涉及隐私暂不便对外透露。▲全红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针对全红婵疑遭受网暴事件、恶意中伤与侮辱谩骂行为,涉事者极易触碰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红线。从民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及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网暴行为构成对人格权的侵权,受害人可依法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从行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