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全面加强预售管理 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等系列政策规定,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结合北京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6年9月24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六方面政策措施。一、全面加强预售管理全面严格预售管理要求。《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北京市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还需出具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新项目申请预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