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合并与退出难问题,增加对行业协会商会合并、终止情形的规定。二是针对注销时债务处理缺乏制度规定问题,增加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三是针对申请注销登记缺乏履行主体问题,明确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有关行业协会商会难以自主办理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提出,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办理。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刘德宾…

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华社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合并与退出难问题,增加对行业协会商会合并、终止情形的规定。二是针对注销时债务处理缺乏制度规定问题,增加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三是针对申请注销登记缺乏履行主体问题,明确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有关行业协会商会难以自主办理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提出,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办理。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刘德宾…

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华社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

非法收受财物1.5亿余元 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海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

男子身体不适仍开会到晚上10点 回家不到1小时倒地后猝死 法院一审未认定工伤

去年1月,男子毛某在参加单位的会议后,于当晚10点打车回家,11点到家后不久倒地,毛某被家人送医后不治身亡,经鉴定死因为猝死。后当地人社部门认为,毛某的情况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随后毛某家人将人社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一审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毛某的突发疾病死亡情形既非在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岗位上,此外毛某不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所要求的连贯性和紧迫性,遂人社部门不予认定毛某为工伤的决定,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审亦驳回毛某家属的诉讼请求。男子晚上10点下班 回家后不到1小时神志不清倒地2025年1月6日23时许,毛某在家中突发神志不清倒地,呼之不应,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1时58分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当年4月,当地人社部门对毛某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毛某家人随后将人…

夫妻欠债2.45亿移居海外被跨境追索 南京法院5起判决得到英国法院承认

来源: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英国法院同意承认我国南京法院多份判决,移居英国的一对夫妻因欠债2.45亿余元的面临受到跨境追索。该案正体现公正开放包容,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欠巨债移居海外,声称中国法院无管辖权?据了解,今年2月11日,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一并承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5份民商事判决,涉案金额总计超过2.45亿元人民币。该案的基本案情是,袁某、高某夫妇在经营汉某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曾多次向李某甲、陈某红借款;汉某股份有限公司又与蒋某、李某乙、宝某合伙企业成立了投资合作关系。后因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李某甲、陈某红、蒋某、李某乙、宝某合伙企业先后要求袁某、高某夫妇以及汉某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款项,并向法院提起5起民商事诉讼。秦淮区法院、栖霞区法院分别依据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相关规定受理上述…

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新华社  记者3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