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毕井泉被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毕井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毕井泉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毕井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毕井泉利用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部长级干部,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开始进驻,已进驻中央巡视组联络方式公布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的15个巡视组开始陆续进驻被巡视单位,开展为期2个半月左右的常规巡视。本轮巡视对象有哪些?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将对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信访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法学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等3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本轮巡…

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开始进驻,已进驻中央巡视组联络方式公布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的15个巡视组开始陆续进驻被巡视单位,开展为期2个半月左右的常规巡视。本轮巡视对象有哪些?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将对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信访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法学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等3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本轮巡…

姚策养父母起诉亲生父母案一审诉求被驳回,法院称无法认定被告存在加害行为,养母许敏将上诉,生母杜新枝称“奉陪到底”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4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养父母起诉其妻子、亲生父母及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案一审已判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去年6月26日,此案在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敏、姚师兵进入法庭前(图源:此前记者拍摄)据此前媒体报道,2020年,28岁的姚策被查出患上肝癌,其母许敏决定“割肝救子”时发现与儿子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1992年,其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因工作人员失误抱错了孩子。许敏、姚师兵夫妇将姚策当作亲生儿子抚养长大,他们的亲儿子则被杜新枝、郭希宽当成亲生孩子抚养长大。2021年3月,当事人姚策因病去世。2025年6月26日,姚策养父母许敏、姚师兵以涉姚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起诉姚策妻子熊磊、姚策亲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宽以及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案件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熊磊进入法庭(图源:此前…

“两高”发布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

来源:新华社  “两高”发布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  完善介绍贿赂、积极退赃等认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健全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依法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介绍贿赂”,是指在请托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又与请托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行贿或者受贿行为,同时构成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犯罪或者受贿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介绍贿赂过程中,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

“两高”发布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

来源:新华社  “两高”发布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  完善介绍贿赂、积极退赃等认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健全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依法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介绍贿赂”,是指在请托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又与请托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行贿或者受贿行为,同时构成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犯罪或者受贿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介绍贿赂过程中,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符合刑法第三百八…

两高司法解释完善积极退赃认定规则

来源: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完善积极退赃认定规则,鼓励犯罪分子积极退赃;完善违法所得追缴规则,加大对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决不让犯罪分子从中获利。  根据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具有全部退赃;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且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被查封、扣押、冻结;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对实际分取的赃款赃物已经全部退缴,并自愿继续退缴赃款赃物这三类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积极退赃。  司法解释明确,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般应当追缴原物。行受贿双方形成贿赂房屋合意的,应当追缴房屋。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原物已经转化为其他财物的,追缴转化后的财物。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转化为其他财物的,追缴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物无法…

两高发布办理贪腐案件新司法解释 完善介绍贿赂认定规则

来源: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健全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依法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介绍贿赂”,是指在请托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又与请托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行贿或者受贿行为,同时构成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犯罪或者受贿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介绍贿赂过程中,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截留部分…

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惩治力度,“两高”发布最新司法解释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自2016年施行以来,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反腐败国家立法持续推进,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二)和监察法颁布施行,为确保法律全面、准确、统一、有效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解释(二)》。《解释(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严惩腐败犯罪,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

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委员石京山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6年4月9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委员石京山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石京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石京山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5年,被告人石京山利用担任原遵义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药品销售配送、工程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6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石京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石京山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