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政府发通告禁止携带苹果手机进办公室?当地回应

9月23日,一则“政府发公告禁止官员携带苹果手机进入办公室”的帖子在网上引发关注。当天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普洱市政府办公室获悉,网传“公告”并不存在,请广大网友勿信谣、勿传谣。9月23日,一则“关于苹果手机使用公告”在网上引发关注。公告抬头为“普洱市政府”,正文为:根据上级领导商讨统一决定,即日起政府官员,各市、县、乡、村干部等,禁止带苹果手机进入办公室,重要场所,危险区域,化工化学易燃易爆场合。公告的落款单位为“普洱市政府公告”,所盖公章看不清楚,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有眼亮的网友称,上述公告从抬头到落款都不符合规范,个人判断为假。还有网友称:太假了,一定是P的。也有网友表示真假难辨,需要官方证伪。9月23日上午,普洱市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网传“公告”他也关注到了,普洱市政府不可能发布上述公告。“政府发布类似公告,一定会进行审核…

男子潜入女邻居家被拘5日处罚过轻?女子“怕报复不敢申诉”,律师解读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9月15日,有广东广州天河区一女性网友发布动态称,自己家里被隔壁刚搬来一个月的男邻居潜入两次,调监控后才发现。目前该男邻居被予以拘留5日的处罚。△嫌疑男子被带走照片。受访者供图9月16日,该发帖网友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自己一直一个人住,在目前所在家中住了一年多,平时会放一把备用钥匙在门外。14日自己早上8时50分许出门,下班回来后发现地上很多脚印,发现有人潜入过。调监控才发现是隔壁一名刚搬来一月的男邻居。“平时我家地上很干净……后面调了监控,留下脚印的原因是我早上洗脸刷牙时把地上弄湿了,我出去上班后没一会他就进去,要不是地上有水留下脚印,我根本发现不了有人进去了。”该发帖网友称,家里东西没怎么动过,但是从脚印可以看出来,该男子去了洗手间、阳台,坐了床上。“采集完证据我就把床上所有东西、生活用品都扔掉了。”△检查脚印。受访者供图据该发帖网友提供的报警…

女生发帖称遭中医馆男医生摸胸,被对方威胁要求删帖,警方介入调查

“我凌晨1点在网上发完帖,当晚7点那名男医生在微信上威胁我删除帖子。” 在湖南湘潭某学校念书的女生说。女生发帖称到中医馆拿药,被留吃午饭后遭男医生摸胸猥亵9月6日凌晨1时左右,这名女生在网上发帖说,9月3日那天,她第三次去湘潭岳塘区胡某中医馆拿药,该馆只有男医生胡某和一名女护士。涉事中医馆。受访者 供图“医生给我把脉之后,给我听心率,然后开药。”她说,当天中午12:30左右药煮完后医生问她“要不要在他们那里吃一点(午饭),我说可以吗,会不会不太方便?”她称,医生说饭多煮了一些,“我犹豫了一下,想着反正我也肚子饿了,又有些头晕,回学校还得坐半小时的车。吃完我可以送他们一盒西瓜,也不算白吃了,于是我答应了。”她回忆说,当时到二楼吃完午饭后,女护士问她要不要下楼去,要下去的话可帮忙把一楼的门打开,“我想着,如果我去买西瓜的话,让他们等着不太好,就问他们几点开门,她说中午…

风声|两人“做法事”被指控为诈骗,崇拜迷信是个人自由吗?

作者|赵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近日,一起因“做法事”而被控诈骗的案件,在广东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称,陈某贵、陈某华在湛江市区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通过虚构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而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6800元。庭审中,“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与“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孙”等是否属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成为控辩双方论证的焦点。而新闻采访也曝出,被控的陈某贵、陈某华祖上几代都从事“做法事”的行当,陈某贵更是已逾40多年。本案一出即引发舆论哗然,毕竟仅因做法事就涉嫌刑事犯罪,多少都与公众的法感相悖。“为逝者招魂超度”属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吗?《刑法》中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他人财物的数额以3000元为起点。这也说明,只要是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获利在3000元以上就已构成犯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包…

广东来贵阳旅游的两小伙被割腰子?当地警方辟谣

“昨天晚上广东来贵阳旅游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噶腰子?这样惊悚的犯罪出现在贵阳?图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谣言图文上图是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称“最近来贵阳旅游的游客些,千万不能住黄金路宾馆和旅社店哈,昨天晚上广东来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此案还在调查中。”2024年8月14日,贵阳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该线索,要求南明公安分局立即处置。经过走访调查和联动核查,该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黄金路处发生外来游客被伤的恶性案件——情况不属实,系谣言,在“一亿游客在贵州”的关键时刻,爽爽贵阳怎么可能让这样居心叵测的人造谣抹黑呢?南明公安分局民警闻讯而动、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锁定该网民经常出现在南明辖区。2024年8月15日,民警在其居住地依法将徐某某带回后巢派出所进行调查。图丨民警将徐某某带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网民徐某某称发布图文视频的原因系生活压力过大,…

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青岛公安转发专家对“王某逆行打人案通报”的解读

9月3日晚,“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专家解读 | 王某逆行打人案情况通报》。内文称,9月3日,青岛警方通报王某驾车逆行殴打他人案,对王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引发全网关注。那么,为何王某逆行打人不构成寻衅滋事?被打到底能不能还手,是否还手了就是“互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为您解读。在备注来源为“央视社会与法微博”的这则解读视频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表示,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是无事生非,目的为扰乱社会秩序。该案事出有因,不能够构成寻衅滋事罪。在谈到正当防卫话题时,陈碧表示,正当防卫的思想会写入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将更好把握这一原则。自动播放此前报道显示,8月28日,在青岛崂山风景区,一名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的女司机试图逆行插队,未能成功后追尾了前方的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对男司机进行了激烈的辱骂…

拘留10日罚款1000元,逆行女司机殴打退伍军人,还有后续吗?

🔹事发现场。来源:网络近日,“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根据公开报道,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区一女子王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不成,殴打对向正常行驶司机林某某,致其口鼻出血。次日,当地警方通报,打人女子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此后数日,该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热议。很大原因来自网友对这一处罚结果感到不满。涉事女子不仅无视交通规则逆向行驶,还恶意辱骂殴打他人,不少网友认为“对打人女子的处罚似乎太轻”。逆行插队、殴打他人,涉事女子触犯了哪些法律红线、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拘留10日,罚款1000元”之外,是否还有后续?一:违法行为涵盖多方面“逆行打人怎么了?”,这不仅是打人女司机向被打者叫嚣时的发问,也是理应厘清的法律问题。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广远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打人女司机的非法行为…

“路虎逆行打人女司机”在家拘留?官方辟谣:已被正式拘留,并不在家

连日来,“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网络上,有关女司机王某身份信息、疑似在家拘留等信息也不断传播。“逆行插队打人事件”发生于8月28日13时许。据青岛崂山区警方此前通报,38岁的女司机王某驾路虎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26岁男司机林某某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经调查,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但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通报被拘留的王某实际人依然在家中,实行的是“家中拘留”。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王某“在家拘留期间”还能在警方监视下出行。对于网传信息,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青岛崂山区返岭派出所,一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王某正在执行处罚已经被拘留,并非像网友所说是在家拘留还能随意出门。”这名派出所工…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律师解读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近日,山东青岛崂山区一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殴打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林某某,致其口鼻出血。8月29日,女司机王某被崂山区警方行拘并罚款。林某某表示不愿和解,将提出行政复议。31日,有律师表示,如公安机关支持林某某诉求,王某的10天行拘期限有可能延长。据崂山区警方此前通报,2024年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经调查,王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通报(崂山公安官方微信)对此,有网友疑惑,其行为是否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还有网友表示,如果当时林某某还手,事件是否会演变为“互殴”而双双被追责?30日,林某某接受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