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漯河女法官遇害现场:小区安保松弛,车库监控疑事后安装

一名 60 多岁的保安表示,案发前保安三班倒,只有两个人值班,一个人守大门,一个人小区巡逻。案发后,物业要求保安两班倒,三人值班。文 | 赵翔编辑 | 马啸排版 | 臧子桐8月12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称,8月7日傍晚,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37岁的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行凶者是王佳佳所办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党某某于次日凌晨3点,在家中被抓获,党某某畏罪服毒,后被送医抢救治疗已无生命危险。▲案发小区《正在新闻》了解到,案发地为王佳佳所住小区地下停车场负2层3号楼1单元电梯口。▲案发电梯口8月12日晚,《正在新闻》在案发现场发现,地面有简易香炉与燃尽的香灰,疑为家属祭奠死者所留。▲疑家属祭奠留下的香炉小区…

法治日报评37岁女法官遇害: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的守护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名37岁女法官惨遭杀害的消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据郾城法院8月12日发布的通报称,8月7日傍晚,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而行凶者系其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从通报的情况来看,王佳佳在办理案件时,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实体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且支持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然而,案件当事人仅仅因为自己的诉求未被全部支持,便心怀怨恨,行凶杀害法官。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亵渎,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必须依法严厉惩处。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每个人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对法院裁决有意见,也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更何况,法官担负着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职责,其人身安全和职业尊严事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正常履行,任何侮辱、诽谤甚至伤害法官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践踏。…

河南女法官被杀害,最高法院长表达慰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依法办案惨遭杀害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佳佳同志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对王佳佳同志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8月7日傍晚,王佳佳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最高人民法院对王佳佳法官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致以崇高的敬意,对歹徒残忍杀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要化悲痛为力量,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严格公正依法办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良好法治环境,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锻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铁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