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称将重新选择其领导人

△当地时间8月2日,加沙地带。当地时间3日晚间,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发表声明,表示该组织领导层将在该组织内部进行广泛协商,以重新确定该组织的新领导人。声明表示,在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遭袭身亡后,该组织领导层召开紧急会议,并达成有关共识。声明称,哈尼亚身亡只会增强哈马斯组织的力量和决心,使其抵抗之火更加炽烈。哈马斯组织有着强大的制度和完善的协商机制,在过去其领导人遭袭身亡后,该组织都能够迅速确定新的领导人。在哈尼亚身亡后,该组织领导层已经开始在领导层内部以及各层级进行广泛协商,以确定新的领导人。声明表示,该组织正继续有效开展工作,并有能力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对以色列的抵抗。一旦该组织内部协商完成,其将主动向外界公布结果。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7月31日证实,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伊斯梅尔·哈尼亚当天凌晨在伊朗首都德黑兰遇刺身亡。(总台…

人民日报评论:不超时就超速,骑手之困怎么解?

一周内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全行业停单至少一天;3个月违章超过10次的骑手,全行业永久禁业。广州实行交通违规累计制,遏制骑手逆行、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规现象。同时也要看到,骑手们的送餐时间变长了,收入可能减少,甚至还会面临超时的惩罚。把骑手们从“不超时就超速”的困境中解放出来,必须协同治理,双管齐下。应督促平台,在订单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上,放宽配送时限;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配送路线。这也启示我们,社会治理难点,往往是因为利益多元。如何平衡好各方利益,找到公约数、求到最优解,考验治理的精度。唯有多方参与,达成共识,共同行动。要解骑手之困,就不仅要公安交警、行业平台、配送企业同向发力,可能还要消费者让渡一些权利。各方都留出空间,组成一个更友好的环境,才能让问题得解,让骑手安全、从容配送。

国办: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财联社8月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待遇政策。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

国办: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

财联社8月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二是优化管理服务。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每年9月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

官方: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指导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支持职工医…

重庆表决通过反家暴地方性法规,10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王亚同) 7月31日下午,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5条,分为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其首先明确列举了家暴行为,除常见的殴打、冻饿、残害、侮辱、谩骂等,限制正常社会交往、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采取网络手段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均属家庭暴力。为加强特殊人群保护,《办法》还将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的妇女也纳入特殊保护范围。《办法》明确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济渠道,包括求助、报案、起诉等,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要求查处家庭暴力行为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处理,不得推诿。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办法》增加了公安机关应当向加害人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