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宪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宪平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宪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宪平利用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参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责任编辑:崔理斯…

收受他人财物并转移涉案款物的纪法罪分析

图为上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围绕案情进行研讨。 郭嘉豪 摄  编者按  随着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党员干部收受他人财物并转移涉案款物的行为,常常出现违纪违法与职务犯罪相互交织的样态,对此,应厘清纪法罪边界,精准界定行为性质。本期案例中,张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请托人给予的1万元,构成违纪还是受贿?张某某与吴某通谋,利用张某某的职权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由吴某出面向请托人收钱并约定二人平分,吴某实际收受了560万元,但向张某某谎称仅收受了240万元,对剩余320万元予以截留,如何认定张某某与吴某的共同受贿数额?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特邀嘉宾  多丽华 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姚翔宇 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许一君 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高 静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胡健涛 上海市第一…

非法收受财物1.5亿余元 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海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

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华社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

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华社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

非法收受财物1.5亿余元 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海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3月1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李海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企业并购、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

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新华社  记者3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责…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向昀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6年3月16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向昀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向昀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向昀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向昀担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获取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21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昀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向昀有立功表现;受贿犯罪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