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法治思想家郭道晖逝世,享年98岁

澎湃新闻记者从郭道晖先生亲友处获悉,著名法学家、法治思想家郭道晖先生,于2026年4月11日逝世,享年98岁。公开资料显示,郭道晖,出生于湖南长沙,祖籍为湖南湘阴,1928年出生。曾祖父郭仑焘,与大哥郭嵩焘和二哥郭昆焘,并称“湘阴郭氏三杰”。郭家世代的祖训是:“世家先立本,道德与文章”。郭道晖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51年从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郭道晖曾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编审,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郭道晖生前还曾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湖南大学教授兼《岳麓法学评论》主编,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责任编辑:过博文…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新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

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新华社  记者3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依法对蒋超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6年3月9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赵乐际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过去一年的工作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前景。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陕西代表团分组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决定草案

3月12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陕西代表团召开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3个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代表团团长赵一德,副团长赵刚、王晓、王兴宁、李明远、庄长兴参加。  审议中,代表们逐一表态发言,一致赞成3个决议草案和1个决定草案。

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

来源:新甘肃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甘肃代表团3月12日上午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参加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王可、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中明、王钧、王旭、吴万华、沈涧、王赋、严纯华、王巍、张伟文、黄泽元等参加审议。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靳国卫、胡焯、何莉列席。(记者 崔亚明 金鑫)…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等在主席台就座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等在主席台就座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赵乐际主持并讲话3月12日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第71号、第72号、第7…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等在主席台就座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等在主席台就座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赵乐际主持并讲话3月12日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第71号、第72号、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