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聘时不得使用“高薪” “面议”等模糊表述

9月2日,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消息,江苏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参考文本》,从源头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招聘信息发布参考文本》为全省7700余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7万余户劳务派遣单位提供规范指引,推动招聘基础信息标准化、责任链条透明化、禁止性条款清单化,源头防范虚假招聘、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与财产安全。参考文本设置岗位信息、劳动报酬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发布单位信息等5大板块22个项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用工形式、任职要求等基础信息。此外,参考文本明确,招聘时不得使用“高薪” “面议”等模糊表述,代扣代缴项目须逐项列明,例如“月薪制,6000~9000元/月,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构成,每月20日银行转账发放,依法代扣个税、社保、公积金”;“计件制,基础工资2000~3000元,计件单价10~20元”。福利待遇应列明各项补贴、食宿…

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对纸面休假、弄虚作假的机关事业单位约谈通报、限期整改

据河南日报客户端8月5日消息,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旨在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激活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文旅强省、消费大省建设。其中提到,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天数标准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机关事业单位应简化休假审批流程,推行个人申请、单位备案机制;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优化审批流程,杜绝层层加码、变相限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全文如下——中共河南省委…

应休尽休!河南带薪休假新政来了→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站  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无法休假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试行“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方位细化带薪休假保障举措,兼顾职工休息需求与市场消费活力。  全员平等享年假  这五类人群优先休假  《通知》明确,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天数按工作年限划分: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为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孕期、哺乳期、照料失能或重病老人、未成年子女职工以及异地务工…

马上评|劳务派遣该回归辅助本位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个人发展,减少劳动纠纷。劳务派遣制度,最初是为满足外国驻华机构和企业的用工需求而设计,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这一用工形式逐渐扩展至多个行业。它的主要优势是可以满足灵活用工需求,比如一些行业的季节性用工或项目制用工。应该说,作为一种补充性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在帮助企业灵活调配人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都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现实中,这一用工模式也确实存在着被滥用的情况。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且派遣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但实…

马上评|劳务派遣该回归辅助本位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个人发展,减少劳动纠纷。劳务派遣制度,最初是为满足外国驻华机构和企业的用工需求而设计,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这一用工形式逐渐扩展至多个行业。它的主要优势是可以满足灵活用工需求,比如一些行业的季节性用工或项目制用工。应该说,作为一种补充性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在帮助企业灵活调配人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都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现实中,这一用工模式也确实存在着被滥用的情况。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且派遣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但实…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