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将迎来重大调整

3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本次修改共修改《暂行规定》条文10条、新增条文5条。哪些人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职称。”第三款修改为:“申报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他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能参加职称申报吗?《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十七条修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等申报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其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可以由…

全省金融系统着力推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落地

日前,江苏金融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公众,“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将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抓住机会,尽快修复个人信用,避免错失消除逾期记录的机会,共同守护个人信用财富。  为更准确反映个人真实信用状况,帮助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已还款但征信仍显示逾期记录的人群加快重塑信用,202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发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可以进行一次性信用修复的个人,需同时满足四点要求:一是针对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二是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三是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四是个人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含本金、利息、罚息等)。  “这项政策为那些非恶意、已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个人提供一次修复信用的机会,帮他们减轻历史包袱轻装前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陈涤非介绍,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一政策有助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