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早婚晚婚,这条赛道无关快慢

婚姻,一个从古至今令人魂牵梦绕的话题。“城堡”说有之,“围城”论也不少。近日,关于“30至44岁人群未婚比例大幅提高”的话题引发关注。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20年,30—44岁未婚女性的比例从0.8%上升到5.6%,相同年龄段未婚男性的比例从5.5%上升到12.7%。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件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或许在老一辈人眼里,青年男女到了适婚年龄结婚生子,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这一观念,正在受到更多的审视。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盲婚哑嫁、包办强迫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复存在。此后,随着教育的普及、公共服务的完善、物质生活的丰富、社会的包容性提高,人们享受美好生活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婚姻与家庭。有人先成家后立业,追求相互扶持、共同进步;自然也有人希望在年轻时专注学业和事业,先志同道合、再情投意合。正因如此,甚至出现了“英年早婚”的说法,不反对二人世界的浪漫、生儿育女的…

邓颖超主张一方坚持要离婚就可离

邓颖超推动了中国女性权益取得划时代的进步。在她的努力下,1950年5月1日,新中国开始实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起草阶段,离婚自由问题,尤其是“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是否写入条款,成为争议焦点。邓颖超主张“一方坚持离婚即可离婚”,是不加任何附加条件的离婚自由。这在当时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邓颖超曾讲述,只有她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反对。“当时大多数人主张离婚自由应有一定条件,主要是怕一些男干部以‘离婚自由’为借口,随意抛弃原配妻子,对女方不利。”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历史室主任范红霞告诉环球人物记者:“而邓颖超之所以坚决主张‘离婚自由’,与她长期的革命实践和对中国婚姻实际情况的了解有关。在起草过程中,她带领的起草组赴各地进行了广泛调查,发现婚姻案件中,离婚及解除婚约的占多数,其中农村平均占54%,城市或城郊中少则占51%,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