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小丑被判九年,但这只是开始

据国台办昨天消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6日对“杨智渊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他应当是台湾岛内第一个因从事“台独”分裂活动被判刑的“台独”分子。消息一出,岛内又惊起蛙声一片。因为以前在大陆被判刑的一般都是从事间谍活动或颠覆活动。比如,2017年11月被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年徒刑的李明哲(台湾民进党前党工),他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于台湾特务在大陆被捕被判案件那就更多了,国家安全部门也会不定期地公开一些典型案例。此案报道的信息是这样的: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地区通过“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反分裂国家法》…

“台独”杨智渊被判9年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答记者问】问:台媒报道,台湾居民杨智渊日前被大陆“秘密判刑”9年,陆委会称,杨智渊案证明“惩独22条意见”针对全体台湾民众,“任何台湾人都可以被定罪为‘台独’分子”,呼吁慎重考虑赴陆必要性。请问对此有何评论?答: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地区通过“台湾民族党”、“一边一国行动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