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靶向监督农村“三资”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村集体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到位了吗?村级经济合同的签订有没有违规操作?”近日,金昌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永昌县河西堡镇、城关镇,金川区宁远堡镇、双湾镇等地,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现场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推动整治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  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经济合同签订、财务公开运行等关键环节,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通过列席专题部署会议、常态化跟踪督办、精准约谈提醒、常态化实地督查等方式,推动成立专项工作专班与监督专班,细化完善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台账,健全问题排查梳理、动态信息报送、问题线索移交、全程闭环整改…

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公布

来源:省委巡视办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对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酒泉市、肃州区、敦煌市、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武威市、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张掖市、甘州区、高台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临泽县、山丹县、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及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合作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甘肃省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在甘肃纪检监察网集中公布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甘肃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省委第一巡视组:兰州新区嘉峪关市  省委第二巡视组: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合作中…

金昌:监督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营造风情气正教育生态

近日,金昌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教育局,深入金川区、永昌县部分中小学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回头看”,聚焦教育领域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重点核查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为持续净化教育行业风气,筑牢教师师德底线,市纪委监委与市教育局同向发力,将纪律监督的刚性约束与教育引导的柔性感召深度融合,坚持监督靠前、关口前移、全程跟进、从严执纪,以严督实导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市纪委监委与市教育局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布局,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定期研判师德师风领域风险隐患,构建问题、责任、整改闭环监督机制,通过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教育部门、学校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

甘肃公布食盐违法典型案例,一经营部拒不整改被罚款6000元

9月11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食盐违法典型案例。涉及销售不符合碘含量标准食盐、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盐加工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其中,康乐县某经营部对正在销售的食盐产品未能提供供货商有效资质证明及此产品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被责令整改。此后,执法人员对以上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其仍不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及产品其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遂对该经营部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如下:陇南市礼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甘肃省碘含量标准食盐经查,2024年4月,礼县红河镇陇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圣晶牌精制食用盐、中盐牌加碘精制盐,外包装标注的碘含量为18~33mg/kg,不符合甘肃省加碘食盐碘含量21~39mg/kg国家标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