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小丑被判九年,但这只是开始

据国台办昨天消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6日对“杨智渊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他应当是台湾岛内第一个因从事“台独”分裂活动被判刑的“台独”分子。消息一出,岛内又惊起蛙声一片。因为以前在大陆被判刑的一般都是从事间谍活动或颠覆活动。比如,2017年11月被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年徒刑的李明哲(台湾民进党前党工),他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于台湾特务在大陆被捕被判案件那就更多了,国家安全部门也会不定期地公开一些典型案例。此案报道的信息是这样的: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地区通过“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反分裂国家法》…

外地女孩在湖南岳阳疑遭伤害,街头崩溃大哭?信息不实!

2024年9月2日, 一则“外地女孩疑遭伤害,街头崩溃大哭”的视频在网络传播。据网友爆料,一年轻女孩一直在马路上徘徊,疑似被人性侵。目击者表示,女孩身上多处受伤,贴身衣物已经损坏。经公安部门证实,该信息不实。9月2日上午8时许,湘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孩在街边大哭。指挥中心迅速指派江东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视频中女孩吴某婵(18岁,河南南阳人),因与家属产生矛盾,赌气到湘阴找朋友兰某(女,27岁,湘阴人)散心,8月31日入住我县某酒店。9月1日晚,吴某婵因自行服用过量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物并饮用啤酒致幻。经医院检查和警方调查,吴某婵身体未见明显伤痕,未发现遭受侵害。经心理疏导,吴某婵精神状况已恢复,目前已由家属接回。请广大网友勿信谣、勿传谣,以免给当事人造成第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