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查改治”一体推进涉企执法乱象整治

不久前,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中队原中队长黄某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原副主任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生猪私宰点、生猪交易点的经营、检查等方面为他人通风报信、躲避检查,从中收受好处费的问题。最终,黄某、潘某某均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涉企执法关乎营商环境。来宾市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涉企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将规范涉企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构建“纪委监委督促、司法部门统筹、职能部门落实”的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制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由专项办定期调度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织密整治“责任网”。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打好案件查办“组合拳”,以严肃执纪问责震慑执法乱象。为拓宽问题线索…

女生高考前骑车撞死人,获被害方亲属谅解后未被起诉

“感谢暖心的检察机关!我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啦!目前在一家餐厅打暑假工,赚点大学所需的生活费!”近日,一起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小玉(化名)在收到南通一所本科院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后,忍不住给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信息,分享她即将迈入大学校园的那份喜悦。2024年3月25日凌晨5时许,高三女学生小玉骑着电动自行车前往学校,为了节约到校时间,小玉沿灌云县某路段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因当日天色较暗且雨天路滑,在对前方路况观察不到位的情况下,小玉将同向步行的潘某某撞倒,致潘某某受伤就医2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灌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玉因逆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潘某某因未在人行道内行走承担次要责任。2024年4月25日,灌云县公安局以小玉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在弄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小玉积极施救并与家人主动赔偿,取得被害方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