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食盐违法典型案例,一经营部拒不整改被罚款6000元

9月11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食盐违法典型案例。涉及销售不符合碘含量标准食盐、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盐加工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其中,康乐县某经营部对正在销售的食盐产品未能提供供货商有效资质证明及此产品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被责令整改。此后,执法人员对以上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其仍不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及产品其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遂对该经营部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如下:陇南市礼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甘肃省碘含量标准食盐经查,2024年4月,礼县红河镇陇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圣晶牌精制食用盐、中盐牌加碘精制盐,外包装标注的碘含量为18~33mg/kg,不符合甘肃省加碘食盐碘含量21~39mg/kg国家标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

科长实名举报两名副局长背后

近日,山西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价格监督管理科科长乔志忠,实名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副局长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自己因不愿同流合污而遭受“排挤、掣肘、诋毁、围攻”,自称向巡视组反映情况后半月即被停职,引发关注。中国新闻周刊获悉,大同市纪委监委对乔某某实名反映分管领导冯某某、于某某的有关问题已受理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已分别给予冯某某、于某某诫勉处理。8月6日晚,中国新闻周刊在大同市监局见到了举报人乔志忠,当天下午,他也刚从大同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处了解到关于此事的调查结果,对于结果他仍表示不满。乔志忠矛盾的爆发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大同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9年由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并,同时收纳价格监管、盐业监管、知识产权专利监管、酒类监管等职能与人员合署办公。据该局局长杜福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由于多部门机构合并,编制调整,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