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追回违规的“奖励”
“我辜负了大家的信任。”在收到处分决定书的那一刻,柳州市鱼峰区五里亭街道某村民小组原组长罗某某对自己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后悔不已。 此前,鱼峰区五里亭街道纪工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时发现,近年来某村民小组组长及出纳的工资,每月都比其他小组多出500元。五里亭街道纪工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各村民小组班子成员的工资待遇发放,村委是否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核查组工作人员立即到村委了解情况。 “有的,之前修订了完成目标考核奖励制度,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村委,村支书向工作人员出示《村民小组班子完成目标考核奖励的决定》,其中明确,各村民小组应严格按照村民小组年收入实际情况来发放相关工资和目标奖励。 随后,核查组围绕该村民小组的会计凭证、会议记录本等关键材料深入核查,最终从会计凭证中发现了异常:罗某某自任村民小组组长后,不顾小组年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