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的酒局

县里要上一个工业项目,请来了省市的各路专家,帮做申报评估前的准备。来客多鸿儒,自是要招待。但上级有规定,不可大吃大喝,便将酒宴安排在县政府的机关食堂。林县长和主管工业的杜副县长陪同。客人如约而至。酒过三巡,场面似乎有些冷清。杜副县长抢过服务员手中的酒瓶,又挨个将杯子斟满,说我讲个笑话,笑话里含着谜面,哪位揭了谜底,这一杯我认罚;但若谁都猜不出,就得大家同乐了。杜副县长是个段子高手,不仅收集广泛,且擅自编,还颇具表演天赋,随便一个笑话,经他添油加醋地一讲,就另有一番味道。那天,他讲的笑话素中含荤、雅俗共赏,酒桌上的气氛果然立时被撩拨起来。一杯酒过后,北方大学一位主攻生态环保的教授要服务员送上五只酒杯,并一一斟上白酒,说这五杯合在一起,也不差杜县长的一杯。我这就到门外去,随便诸位动过哪杯,我回来,若猜不准,这五杯我一并饮净。若猜准,那这杯酒可就得谁动的杯子…

新华每日电讯: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的会议,明确强调要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一段时间以来,长期挂案、恣意抢案、超期扣押等涉“逐利型执法”议题,屡屡引发热议。有的地方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等方式,变相延长对经营主体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限制时间;有的则随意划扣企业的冻结资金;有的采取虚构报案人的手法,以求争夺对企业案件的管辖权,造成执法中的“抢滩”行为……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是“逐利型执法”的乱象之源。在“逐利型执法”中,其核心问题在于逐利,逐利的冲动让理应代表公平正义的执法行为沦落为逐利的工具。有学者指出,实践中,“逐利型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牟取个人利益,体现为执法人员或官员的个体性腐败。然而,危害更大的是隐蔽性强且较为复杂的逐利执法,即少数部门或者地方,把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作为追逐目标,将执法变成伸向民营企业的“钱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