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食材采购设“负面清单”、禁止制售高风险食品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俊杰“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在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守护成长”提升行动。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孙会川介绍,《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具体而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