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电动车电池带回家充电,起火致2死1伤,法院判了!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4/22 10:42:56   点击:199   标签:周某 丰台区 被告人 电池 自行车 郭某 火灾 酸中毒 人民法院 电动 男子 支队 一氧化碳 法院 电动车 带回家 过程 消防 距离 重度 居民楼 被害人 火势 大量 产生 量刑 公安分局 事实 情节 现场 代谢性 中毒 一审 火灾事故 文书 全身 中热 浓烟 小区 审判程序 合法 黄某 法律 民警 亲属 吸入性 事故 法定代理 性质 北京市 楼道 意识 车棚 人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事实 驳回上诉 记者 案发后 锂电池 火警 能牌 中国 夫妻 检方 维持原判

2023年4月7日凌晨,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两死一伤,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的周某被检方指控犯失火罪。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2024年4月22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经过一审、二审落判,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裁判文书显示,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如下事实: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丰台区家中,在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大量浓烟,灭火后,消防救援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某。据记者了解,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一层,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有室外充电车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黄某、陈某某为居住在六层的一对夫妻,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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