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对4起诬告陷害典型予以通报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10/26 15:52:50   点击:171   标签:中共四川省纪委对4起诬告陷害典型予以通报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纪委对4起诬告陷害典型予以通报来源: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近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对4起诬告陷害典型在全省予以通报。1,成都市锦江区某单位原副调研员刘某某诬告他人问题。刘某某因与成都市锦江区某单位负责同志产生私人恩怨,自2016年8月起,先后数十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匿名举报,捏造该同志存在贪污、受贿、行贿、公款旅游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2月,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 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诬告他人问题。因债务纠纷,该公司在眉山市东坡区开发的某楼盘商业用房被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查封并挂网拍卖。为阻止拍卖行为,刘某某捏造达川区相关领导干预司法的事实,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试图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由于其不属于监察对象,遂将相关情况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7月,眉山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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