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男子因身揣逃犯身份证坐牢9年,再审无罪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4/19 18:01:32   点击:131   标签:李四强 李四 李奎星 刘西文 汕头 法院 申诉人 澎湃新闻

4月19日,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对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和(2007)龙刑初字第256-1号刑事裁定,宣告李四强无罪。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告知申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19日16时许,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刚从法院出来,听到上述判决,“心情还不错,终于还了(李四强)一个清白”。李奎星表示,后续,他们将申请国家赔偿。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智力残疾的安徽利辛人李四强失联,2007年,南京建邺警方在进行流动人口普查时,发现了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强。因身上有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李四强被抓,后以“刘西文”的身份被广东汕头龙湖区法院认定在汕头犯下抢劫罪,入狱服刑。服刑期间,监狱的管教发现“刘西文”实为李四强,法院调查后,裁定李四…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