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订“传媒代表”定义,直打“黄媒”“黑记”痛处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9/26 20:26:25   点击:271   标签:香港修订“传媒代表”定义,直打“黄媒”“黑记”痛处

原标题:香港修订“传媒代表”定义,直打“黄媒”“黑记”痛处近日,香港警方向香港四个传媒机构发函表示,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明确传媒代表须属于已在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登记的传媒机构,或属于国际认可及知名的各类非香港新闻机构。消息一经发出,某些 “港独”上蹿下跳,叫嚣香港政府此举“损害新闻自由”。香港记者协会更是气急败坏,其主席杨健兴诬称警方破坏信任,大言不惭地要求港警取消修订。对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社交平台指出,此举并非打压新闻自由或筛选记者。警方使用特区政府新闻发布系统界定“传媒代表”,是为“传媒代表”在警队行动中提供特别安排,比如可进入封锁区内采访、可在特别位置摄影。简单来说,这一修订的本意就是杜绝某些压根儿没有专业资质的“假记者”扰乱警方正常工作,也保障正规传媒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新闻报道。某些人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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