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民事检察|山西吕梁:和解息诉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19/10/13 10:43:15   点击:223   标签:做强民事检察|山西吕梁:和解息诉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原标题:做强民事检察|山西吕梁:和解息诉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赔偿款一次性到位 山西吕梁:和解息诉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山西省吕梁市检察院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民事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近日促成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环卫工人与某保险公司以及第三人某环卫中心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和解结案,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闫某是吕梁市离石区环卫中心的职工。2015年10月,闫某在清扫路面时受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据了解,2014年3月,环卫中心已为环卫工人投保,并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约定意外残疾赔偿保额以50万元为限,四级伤残赔付比例为70%,保险期限一年。2015年2月在保险合同到期前,某保险公司向环卫中心发函,同意沿用2014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了为期一年的保险合同,闫某属于此次入保人员。   但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保单中使用了2013年版《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条款》…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