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通报女子称被丈夫烧伤:未发现证据,依法不予立案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3/24 13:00:30   点击:122   标签:双方 当事人 女子 通报 立案 警方 曲某 四川 依法 证据 事发 一事 丈夫 木某 证人 公安机关 证言 越西县 物证 现场 社交 陈述 书证 心理 饮酒 媒体 意见 报案 亲属 城镇 结论 警情 公安局 证明 酒精类 物质 凉山 视频 情况 笔录

今年2月,四川凉山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其长期被丈夫殴打,甚至被白酒点燃致严重烧伤。3月24日,越西县公安局对此发布警情通报称,综合调查情况,根据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双方陈述、鉴定意见以及现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笔录等证据,结合心理专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测试结论,公安机关认定:曲某被烧伤一事发生在2023年8月14日早上6时至7时之间,事发前当事人双方均有饮酒,事发现场在当事人双方位于越西县越城镇的家中,事发之时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并无第三人在场,曲某系被酒精类物质烧伤,目前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曲某被烧伤一事系其丈夫木某所为。警方表示,对曲某及其亲属报案反映被木某烧伤一事,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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