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对女性的尊重,不是“把女人当男人对待”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3/8 15:52:21   点击:68   标签:女性 男性 法律 性别 人权 妇女 宪法 视角 权利 婚姻家庭

作者|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人权法发展史上,有这么一种说法:女性是在19世纪诞生的,儿童是在20世纪诞生的。它的意思是说,与男性相比,法律对女性和儿童主体地位的认可及权利保护,是比较晚近的事。这样的说法,虽不严谨,但基本属实。众所周知,在人类历史上,17世纪以来的革命,提出了“人权”这个全新的概念,它与“王权”和“神权”相对应,以巨大的力量深刻改变了历史和世界。不过,最初人们所说的“人权”,譬如在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中讲的人权,更主要是指男性公民的权利。之后,随着社会发展,女性为了性别平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法律终于改变了对女性“视而不见”的态度,终于看见了女性的存在,认可了女性的地位。法律对女性的看见和认可,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关注的是平等,强调“把女性当作男性看待”,而第二个阶段则更加关注差异,强调“把女性作为女性对待”。第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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