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金额超1.8亿!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被判死缓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5/9 17:13:23   点击:90   标签:孙远良 辽宁省 利用 主席 职务 书记 奚丹 受贿罪 影响力 依法 一审 部长 被告人 统战部 个人 人民币 财产 银行贷款 记者 总台 人民法院 晋升 上缴国库 国家 财物 全部 机关 办案 党组 交代 地位 事实 单位 职权 市委 辽阳 事项 条件 工作人员 承德市 处罚金 市长 张赛 市委书记 部分 河北省 公司 情节 数额 土地 判处死刑

2024年5月9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孙远良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孙远良利用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征占使用土地、获取银行贷款、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亿余元;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孙远良利用原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