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法律到底支不支持?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8/29 21:53:32   点击:195   标签:药品 食品 恶意 消费者 生产者 职业 购买者 商品 法律 销售者

近日,四川德阳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篇告诫书。文中提到,严禁以牟利为目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知假买假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对于利用投诉举报进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恶意投诉举报人的责任。因此,职业打假人再次引发网友热议,有的职业打假人致力打假,有的以非法手段只为牟取私利。职业打假人是否可以认定为消费者?如何界定恶意投诉?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毅律师的专业解读!职业打假人是否可以认定为消费者?是否能认定为消费者,关键一点在于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目的是否为生活消费需要。纯粹以获得惩罚性赔偿为目的购买大量商品(食品、药品除外)的职业打假人,不应认定为消费者。如果食品、药品职业打假…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