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9·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司机操作不当,车辆非法改装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2/30 16:41:39   点击:48   标签:大竹县 达州市 事故 责任 车辆 部门 碎石 龙玉毅 乡铁 交通事故 建议 金鸡 调查报告 依法 途峰 巴中市 有限公司 公司 路面 调查组 道路 汽车 下坡 问题 部分 单位 货车 司机 路段 标线 企业 货运 客车 监委 涉嫌犯罪 法定代表 车行道 四川 行业标准 分界线 立案 竹石路 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 普通 将川 望乡台 缺块 市场 公安机关 地方 状况 主体 大竹 方向 修理厂 肇事 党委政府 拐弯处 妈妈 副总经理 李加旭 铲车 渠县 宏阳 技术 计重 客观存在 结果 人员 会同 职能部门 南江县 标准 安全员 骨料 技术标准 函告 旭光 公职人员 驾驶员 达州 王淮仙 委员会 方面 收费员 责问 责任人员 高平 人民政府 汤家鑫 办公室 责任事故 施工单位 负有责任 厂长 王仁剑 调查过程 王傅美 间接原因

记者12月30日从四川达州大竹县“9·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称:“‘9·7’交通事故”)调查组(下称:“事故调查组”)获悉,大竹县“9·7”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3年9月7日17时03分,达州市大竹县妈妈镇境内竹石路望乡台下坡拐弯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2万元。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称,“9·7”交通事故直接原因:川SC6572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操作不当,车辆部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间接原因: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货运源头装载失管失控,车辆修理、检测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存在漏洞。川SC6572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黄昌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法改装车辆,超载超限行驶,且操作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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