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怎样才是合法合理的?

作者|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这几天有同事很沮丧,据说研究了一下公务员体检标准,发现自己的身体条件已经没法当公务员了。其实,这种沮丧是多余的,因为年龄早就超过35岁,“范进中举”那是遥远的过去。作为刑法学者,经常收到很多网友的来信说,体检没过命不好,没法当公务员,怎么办?我其实也没有好的办法,毕竟我只是教法律的,而不是算命的,更不能改命。为什么要再度讨论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这是因为这一标准具有高度的示范性,很多事业单位、大企业都参照类似标准。因此,它与公民的劳动权、就业权息息相关。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合法性问题首先,需要聊一聊合法性的问题。公职是一个向所有人开放的领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对它的剥夺和限制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这个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更不包括各个部委的部门规章。当然,《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

济南出台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措施 激发干事热情

原标题:济南出台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激发干部干事热情近日,济南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既为干部加油鼓劲,又为干部减负减压,以组织温情激发干部干事热情。该《措施》从健康体检、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服务保障、人文关怀、政治生态等10个方面,提出60余条“干货实招”。在完善体检制度方面,《措施》要求,对无法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的干部,应在30天内补检,确保应检尽检,杜绝漏检替检。提出逐步提高体检标准,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置不同体检项目,实施精准体检。还要求体检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体检结果,并提出个性化指导方案,搞好跟踪服务。在重大伤病情处理方面,重申领导干部重大伤病情报告制度,并作为一项政治规矩抓好落实。特别是提出按照流程再造的原则,尽快修订完善干部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对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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