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网友建议取消户口簿作为领结婚证的必要材料,民政部回应
针对网友近日提出的取消户口簿作为领取结婚证的必要材料建议,民政部给出回复。10月10日,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我关注到民政部最近回应的领取结婚证没有户口本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但是实际上开具户籍证明很难开,亲身经历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开户籍证明开不出来,各种理由总之就是不给开,婚姻自由我的理解就是两个人只要愿意就可以结婚,不能有其他附加条件。办证必须用户口本这使得多少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现在可以那么发达什么都是信息化完全能做到身份证一证通办,建议民政部修改此项规定!”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10月19日答复:“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