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跳楼案”二审宣判被告无罪,男孩母亲不服:可能正义还需要排队吧
每一次“张宽案”重回大众视野,都会引发一轮对教育问题大讨论。文 | 雷册渊编辑 | 王潇“可能正义还需要排队吧。”2024年5月17日上午10点半,汪蓓蕾走出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镜头说。她的手里拿着刚从法庭上领回的儿子张宽的课本和作业,止不住地颤抖。二审宣判后,汪蓓蕾难掩失望。正文图片除特别标注外均 雷册渊 摄半个小时前,张定杰、汪蓓蕾夫妇诉邹某犯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上诉一案(此前详细报道《11岁儿子受辱跳楼之后》)二审宣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邹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1月9日16时左右,11岁的张宽放学后从自家小区的一栋高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留下遗书:“我,本人张宽,诚(注:别字,应为承)认:本人的死亡不与父母、家长、社会、国家有关,只和邹某有关,她用暴力的手段。”遗书中所说的邹某,是张宽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