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波案二审改判5年,当事人坚决不服,案外律师:深感失望
5月15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冯波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度law”从冯波辩护人刘长律师处了解到,来宾中院判决冯波犯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期从一审时的十年,改判为五年,罚金从三十五万减为十万。“宣判时分,冯波拒绝站起来听取宣判结果,表示坚决不服。”刘长律师表示,“虽然改判,但这依然是打折的正义,我们会根据冯波及其家属的意愿,决定是否启动申诉。”“我们当庭表示绝对不服,法庭枉法裁判,申诉到底。”冯波的家属告诉“法度law”。冯波是广西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2年、2013年、2015年担任刘强名下组织桂林北京商会(下称“商会”)的法律顾问,费用为每年2万元。2022年12月,刘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审维持原判。侦查机关统计,冯波为商会代理的14个民事案件中的两个被定性为诈骗案。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