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全职主妇离婚,获“家务补偿”1万元,家务补偿该怎么算?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离婚时支付“家务补偿”的案例,当事全职主妇离婚获补偿1万元引发关注。记者注意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家务补偿”条款。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至今,各地已出现多个家务补偿的判例。在2021年北京一法院审理的“家务补偿第一案”中,主审法官表示,经济补偿考虑多个因素,金额的定量主要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于家务劳动及家务补偿金额难量化等问题,有专家建议,应就此出台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或推出一些指导性的判例,以统一法律适用。▲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法院调解:妻子全职照顾家庭离婚时获得经济补偿1万元据天门法院消息,2014年,年过半百的李某(男)与陆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李某的父母年迈多病,李某与前妻的孙子年幼需人照料,陆某便辞去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家庭。后李某的父母过世,双方常因家庭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