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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打后“反杀”15岁少年,逃亡30年被抓获刑14年,法院:不具防卫性质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5 17:52:52 点击:61 标签:马某 被告人 何某 法院 一审 被害人 王某 查明 亲属 包膜 对面 性质 胸部 荆门市 湖北省 录像厅 结果 新闻记者 主动脉 外流 紧迫性 图虫 荆州 重庆 犯罪事实 图据 潜江 身份证 坦白 人民法院 证实 消失 不具 根部 前壁 田某 刀带 抓获归案 钟祥 血液 大量 马路 意见 事实 编辑 故意伤害罪 重庆市 江北区 机关 证人 陈某 尖刀 单刃 红星 辩护人 故意伤害 持械 公安机关 达成协议 经济损失 案发前 持刀 男子 身体 寝室 湖北 包程 水果刀 罪名 人民检察院 文书 街道 事发 犯罪行为 倒地 证据
1994年元旦晚上,19岁的马某到湖北钟祥的一家录像厅看录像,期间被曾有过节的田某等人看到,随后田某和何某等人对马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离开。被打后的马某拿起水果刀追上何某,将其刺倒,15岁的何某随后死亡。事发30年后的2024年4月,马某落网。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某捅刺何某时,何某一方已经停手并斜穿马路走向对面,防卫的紧迫性已消失,马某持刀追赶并捅刺对方的行为不能认定具有防卫性质,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4年。▲图据图虫创意遭殴打后19岁男子“反杀”15岁少年逃亡30年一审法院判决书显示,据公诉机关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1月1日晚,被告人马某到钟祥一家录像厅看录像,站在街道对面的田某看到马某后告诉陈某等人,自己以前参加接亲时曾被马某等人拦住要烟,还被马某等人殴打。此时有人提议打马某,陈某遂找来何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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