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并非舆论倒逼,而是法律惩戒的必然结果

热议登报道歉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索乙登报道歉与高额赔偿,并非简单的舆论倒逼,而是法律惩戒的必然结果。从客观效果来说,法律的强制介入,把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这一道德义务转化成法律强制义务,既满足了权利受害人消除影响和寻求公平的需求,也对侵权行为人的社会评价造成影响,实现了惩戒、教育的目的。热议登报道歉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在一次次普法实践中,当我们不再小视一份道歉声明背后的法律重量,不再疑惑侵权人公开承认错误、表达悔意对于公平公正的价值坚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就会加快形成。1月8日,“在海底捞小便”事件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法院指定的媒体刊登了道歉声明。该声明电子版截图迅速在网上传播,引发众多网友热议。不少人表达对“迟到的道歉”的愤怒,也有人质疑道歉的诚意,认为“如果没有220万赔偿就没有登报道歉”。一纸道歉声明,再次将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该…

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引热议,媒体: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

热议登报道歉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索乙登报道歉与高额赔偿,并非简单的舆论倒逼,而是法律惩戒的必然结果。从客观效果来说,法律的强制介入,把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这一道德义务转化成法律强制义务,既满足了权利受害人消除影响和寻求公平的需求,也对侵权行为人的社会评价造成影响,实现了惩戒、教育的目的。热议登报道歉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在一次次普法实践中,当我们不再小视一份道歉声明背后的法律重量,不再疑惑侵权人公开承认错误、表达悔意对于公平公正的价值坚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就会加快形成。1月8日,“在海底捞小便”事件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法院指定的媒体刊登了道歉声明。该声明电子版截图迅速在网上传播,引发众多网友热议。不少人表达对“迟到的道歉”的愤怒,也有人质疑道歉的诚意,认为“如果没有220万赔偿就没有登报道歉”。一纸道歉声明,再次将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该…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恶作剧”就不是校园霸凌了吗?

这一事件的定性不应当由学校或者教育局来定性,由于事件的特殊性,在没有经过官方调查及证据链不全面的情况下,定性上需更加谨慎。文 | 竹 里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一名6岁女童在校园内遭到六年级男生泼开水,导致严重的烫伤。事发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教育局对此的回应却称这是“恶作剧”,这一说法引来了女童家属的强烈反对,坚称这是赤裸裸的校园霸凌。事情的真相如何?目前,事发学校工作人员称,已协调男孩和家属一起向受伤女童道歉,并安排心理老师给受伤女童做心理辅导。记者从乳城派出所获悉,女童被烫伤是意外还是故意伤害正在调查中。梳理整个事件,笔者发现,目前该事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第一,这一事件如何定性的问题,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到底是恶作剧还是校园霸凌?第二,按照《刑法》11岁的涉事男同学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责任又该如何划分?上海正策律师事…

老人被救助却拒绝为见义勇为的伤者核实情况,法院:补偿7000元

乘地铁上班途中,男子为救助在自动扶梯上未站稳而向后摔倒的老人而受伤,事后请求联系老人核实相关情况时,遭到了老人的拒绝。之后,男子起诉了该老人。10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该案民事判决书中获悉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10月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老人应支付原告补偿款7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某日8时许,原告柴先生在乘坐地铁7号线上班途中,与被告老人共同乘坐镇坪路站上行自动扶梯,老人位于柴先生前方。电梯上行过程中,老人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柴先生及时救助而未倒,但柴先生为救助老人而受伤。柴先生表示,事发后,他向镇坪路站台警务处反映情况,请求联系老人核实相关情况时,遭到了老人的拒绝。2023年12月,柴先生在地铁站救助老人、见义勇为的行为获得了“普陀好人-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法院查明,柴先生于受伤当天自行就医,诊断为左跟骨前…

风声|酒店摄像头泛滥,为何屡禁不止?

作者|陈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不久前,石家庄的“民宿偷拍”事件引发关注,三名安装针孔摄像头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民宿变三级片片场,私密视频遭疯传:每一张床,都可能是直播现场!”这话虽然有一定夸张成分,但出差和旅途中的人已经心生焦虑,被迫化身情报人员四处排查房间里的摄像头。找到了,是“恐怖片”;找不到,也是“悬疑片”。这样严重的安全感缺失,必然涉及法律问题。那么,法律如何规制频发的针孔摄像头偷拍呢?这样的非法偷拍事件,为何如此猖獗?法律是否能够有效遏制网络性剥削?本文讨论的这些问题,希望能够引发公众的思考。偷拍人和酒店负有哪些法律责任?本文讨论的偷拍行为,是指违背他人意愿,隐秘拍摄他人行为或者身体部位。这种拍摄,侵犯他人隐私,有违社会道德,应受到否定评价。在现有法律体系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分为三个层面:在民事上需承担侵权责任、在行政上要被行政处罚、在刑事上…

风声|酒店偷拍现象猖獗,如何捍卫旅途的隐私权?

作者|陈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不久前,石家庄的“民宿偷拍”事件引发关注,三名安装针孔摄像头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民宿变三级片片场,私密视频遭疯传:每一张床,都可能是直播现场!”这话虽然有一定夸张成分,但出差和旅途中的人已经心生焦虑,被迫化身情报人员四处排查房间里的摄像头。找到了,是“恐怖片”;找不到,也是“悬疑片”。这样严重的安全感缺失,必然涉及法律问题。那么,法律如何规制频发的针孔摄像头偷拍呢?这样的非法偷拍事件,为何如此猖獗?法律是否能够有效遏制网络性剥削?本文讨论的这些问题,希望能够引发公众的思考。偷拍人和酒店负有哪些法律责任?本文讨论的偷拍行为,是指违背他人意愿,隐秘拍摄他人行为或者身体部位。这种拍摄,侵犯他人隐私,有违社会道德,应受到否定评价。在现有法律体系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分为三个层面:在民事上需承担侵权责任、在行政上要被行政处罚、在刑事上…

律师称平台对翻车主播惩罚力度不够

9月23日,一条打假博主上门打假网红“东北雨姐”遭殴打的消息引发关注。打假博主“大娃”公开怒怼“东北雨姐”直播间中售卖的红薯粉条里没有红薯,只有木薯。9月24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介入调查。道歉、赔偿乃至封禁一段时间,之后卷土重来?有网友质疑:“网红,尤其是一些头部主播,犯错成本是不是太低了?”“目前,平台对主播的惩罚力度并不够。”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认为,直播带货平台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内部处罚机制。一旦主播带货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平台应当采取措施,如下架涉事商品视频、限制其带货权限、减少流量支持,甚至暂停其直播资格。这种惩罚不仅可以减少违规行为的重复发生,还可以增强主播的责任感。吴迪说,对于那些有过“翻车”历史的主播,平台可以设立流量和推广的限制,增加对其推广商品的审核力度。同时,通过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

路虎打人司机被拘10天罚1000,律师:已是顶格处罚

连日来,“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网络上,有关女司机王某身份信息、疑似在家拘留等信息也不断传播。对于网传信息,记者致电青岛崂山区返岭派出所,一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王某正在执行处罚,已经被拘留,并非像网友所说是在家拘留还能随意出门。”这名派出所工作人员透露,网传视频内容并不属实,王某确定已被正式拘留,但具体拘留地则不便对外透露。同时红星新闻记者也注意到,网传相关视频中,多处街道招牌并非属于青岛市。8月31日,网传被打司机林先生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对此,律师周兆成指出,如果被打司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一般来说,轻微伤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但路虎女司机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就目前来看,青岛警方对路虎女司机行拘10天罚款1000元,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学生打老师4耳光被判1年半,为啥路虎女司机只行政拘留?律师最新解答

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区38岁女子王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辱骂对向正常行驶的26岁退伍军人林先生,并连打十多个耳光致其口鼻出血。8月29日,女司机王某被崂山区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逆行插队的王某(右)下车与对向车辆驾驶人发生纠纷2018年7月,河南洛阳32岁常某驾车偶遇同村的初中老师,想起20年前被体罚,常某连打老师4巴掌并拍摄视频,后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半。同样是掌掴,为啥判罚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如果退役军人林先生当时没忍住还手了,结果又会如何?路虎女司机殴打退役军人会加重处罚吗?9月1日,“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代理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分析几个耳光背后的量刑差异。>>>掌掴处罚不同学生打老师与路虎女司机案性质情节法律适用标准不同“常某6年前打老师4耳光被判1年半,为啥路虎女司机打退伍军人十几耳光员只是行政拘留?”周兆成指出,这两起当街掌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