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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引热议,媒体: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9 7:58:53 点击:214 标签:法律 登报 损失 责任 父母 唐某 声明 热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院 侵权行为 义务 吴某 社会 民事 用法 方式 事件 材料 商誉 媒体 重量 价值 方面 原告 环节 普法 严格执行 办理 意义 餐具 尊法 监护人 阶段 流程 守法 学法 财产损失 权利 餐饮公司 费用 受害人 经济损失 消费者 被告 依法 民事责任 小便 生效 目的 经济 损失赔偿 必然结果 当事人 效果 客观 权益 名誉 公正 公平 民法典 赔偿法 两者 诉讼法 不折不扣 国家 评价 内容 荣誉权 危机 氛围 道德 责令 案件 能力 高额 索乙 后果 损耗费 网友 网络 报纸 舆论 局限于 因果关系 身份证件 名誉权 恢复名誉 层面 民事行为 形式 侵权人 小视 电子版 火锅 基础 餐饮企业 前提条件 替代 维权
热议登报道歉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索乙登报道歉与高额赔偿,并非简单的舆论倒逼,而是法律惩戒的必然结果。从客观效果来说,法律的强制介入,把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这一道德义务转化成法律强制义务,既满足了权利受害人消除影响和寻求公平的需求,也对侵权行为人的社会评价造成影响,实现了惩戒、教育的目的。热议登报道歉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在一次次普法实践中,当我们不再小视一份道歉声明背后的法律重量,不再疑惑侵权人公开承认错误、表达悔意对于公平公正的价值坚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就会加快形成。1月8日,“在海底捞小便”事件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法院指定的媒体刊登了道歉声明。该声明电子版截图迅速在网上传播,引发众多网友热议。不少人表达对“迟到的道歉”的愤怒,也有人质疑道歉的诚意,认为“如果没有220万赔偿就没有登报道歉”。一纸道歉声明,再次将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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