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9月1日起对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所得不再免征个税 专家:更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及建立健康的外商投资环境

每经记者|张蕊 每经编辑|杨翼 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促进改革开放、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自1994年起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的发布,意味着这一实施超过30年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式废止。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公告》明确了扣缴与自行申报义务: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

两部门:9月1日起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不再免征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1日)联合发布公告,从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也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从1994年起,我国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改革开放初期,政策对吸引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企业通过先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再大规模分红转移资产并套享免税优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从税制公平的角度来看,同样是投资者,从一个被投资企业分配到股息红利时,如果外国投资者可以免税,而中国投资者却需要缴税,这显然是不够公平的。同时,随着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推进,外资进入我国更关注法治环境、市场规模、产业配套等整体营商环境,继续依靠…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需缴个税

来源:财联社财联社9月1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9月1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税率缴纳个税。为促进改革开放、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自1994年起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我国正在逐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税的政策,有利于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还能够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新华社)责任编辑:张玉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需缴个税

来源:财联社财联社9月1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9月1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税率缴纳个税。为促进改革开放、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自1994年起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我国正在逐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税的政策,有利于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还能够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新华社)责任编辑:张玉

财政部等三部门: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

8月28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限售股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第二条规定的限售股,以及其在解禁日后孳生且在本公告实施后办理股权登记的送、转股。限售股发生送、转、缩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依据送、转、缩股比例对限售股成本原值进行调整。二、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规定,在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申报由个人限售股股东提供的有关限售股成本原…

商务部回应美征收无人机关税:敦促立即撤销!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针对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签署公告,以应对国家安全威胁为由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10%至100%的从价关税的提问,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20日的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注意到美方对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232关税的决定。中方一贯认为,美方232措施是以“国家安全”为名实施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事实上,中国对美出口无人机主要应用于农业、设备巡检、影视娱乐等民用场景。何亚东表示,美方232措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对贸易伙伴实施差异化关税税率,歧视性对待中国相关产品,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扰乱全球无人机产供链合作秩序,进一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他强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敦促美方立即撤销232相关关税措施。”(唐陆一)责任编辑:刘德宾…

商务部回应美征收无人机关税问题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王聿昊、谢希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2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有关美征收无人机关税的提问时说,我们注意到美方对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232关税的决定。中方一贯认为,美方232措施是以“国家安全”为名实施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事实上,中国对美出口无人机主要应用于农业、设备巡检、影视娱乐等民用场景。何亚东表示,美方232措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对贸易伙伴实施差异化关税税率,歧视性对待中国相关产品,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扰乱全球无人机产供链合作秩序,进一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我们敦促美方立即撤销232相关关税措施。责任编辑:过博文…

商务部:明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8月1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全文如下:2014年8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6号公告,决定自2014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7.4%—30.6%,实施期限为5年。2020年8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29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公布的税率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25年8月13日,应中国单模光纤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4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单模光纤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

今年以来超3500家企业“高新资格”被取消,涉及18家上市公司,大部分涉事公司尚未公告是否合规?

每经记者|陈鹏丽 每经编辑|杨翼 近期,数千家企业相继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并经不完全统计获悉,2026年以来,共有超350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下简称“高新资格”),其中涉及18家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记者进一步发现,其中有4家上市公司主体被取消“高新资格”,包括朗姿股份、赛微电子、易成新能、钧达股份。对于被取消“高新资格”,朗姿股份、赛微电子已发公告披露,另两家未予公告;另有11家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被取消“高新资格”,3家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也被摘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那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被取消“高新资格”,公司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日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王智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这关键要看该事项是否构成可能对证券交易…

2025年度个税汇算退税金额突破1500亿元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6月30日结束的2025年度个税汇算中,超1亿纳税人享受退税1500多亿元,中低收入者受益面提升。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世宇介绍,在刚刚结束的个税汇算中,全国超2亿纳税人办理了汇算申报,同比增长4.38%,超过1亿纳税人申报退税,退税金额突破1500亿元。年收入12万元以下群体在享受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红利后,基本无需缴税或只需少量缴税;超过七成人群汇算后无需缴税;在有税人群中,超过六成适用3%税率,反映出个税调高惠低效应进一步显现。 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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