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现房销售将重塑房地产金融运行逻辑

温彬(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王静文(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研究中心主任)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意见》从信贷供给端重塑了房地产金融的运行逻辑,将会对行业转型、金融稳定与居民权益保护等产生深远影响。图片来源:IC photo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改革有着深刻的时代必然性。传统模式下,部分房地产项目因资金监管缺位导致逾期交付,预售资金被挪用引发社会风险与金融风险交织,已成为行业发展痼疾。随着城镇化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此前依赖高杠杆、高周转、预售制支撑的传统扩张模式已难以为继,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已成当务之急。《意见》作为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正…

柳州:跟进督促问题整改 守护学生“盘中餐”

不久前,柳州市纪委监委向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校园餐”领域问题反馈函,指明“校园餐”存在食材验收不严格、膳食经费核算不规范、留样记录缺失等问题。教育部门照单全收、建账销号,同步开展食材采购、供餐质量、财务公开等问题整治。  “校园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柳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市县联动、以点带面,统筹力量、系统施治,推动构建“市级统筹、县区主责、部门协同”的立体化监督格局,跟进督促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校园餐”治理,全力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该市纪委监委紧盯风险隐患,针对信访举报和日常监督发现的“校园餐”管理粗放、食材采购询价随意、餐费收支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飞行检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责任落实、资金监管等12项监督重点,建立监督清单,深入一线监督。目前,全市飞行检查已覆盖170余所学校,现场反馈并推动整改食材询价程序空转、…

证监会: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以及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

来源:财联社财联社8月28日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服务住房品质提升和企业转型发展,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四部分十二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动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强化房地产领域准入、信息披露、资金监管,稳妥防范化解处置房地产相关风险,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合理融资。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以及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项…

房地产信贷迎来重磅新政策!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今天(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房地产信贷具体有哪些新规定?又将如何影响你我?一文解读新政要点:《意见》明确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预售制下,商品住房项目开始预售后,项目公司使用购房人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预售资金置换开发贷款的情况较为普遍,开发贷款实际使用周期偏短、资金封闭管理难以落实,支持项目建成完工的作用有所弱化。为此,《意见》明确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一是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银行作为主办银行,项目存续期间,除按规定要求监管的预售资金、定金等外,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均应纳入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定金账户应按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专家解读商品房销售新政:为购房者权益提供实质性支撑

新京报讯(记者曹晶瑞)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对外发布,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通知》提出,各地要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通知》明确,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

专家解读商品房销售新政:为购房者权益提供实质性支撑

新京报讯(记者曹晶瑞)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对外发布,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通知》提出,各地要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通知》明确,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服务住房品质提升和企业转型发展,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四部分十二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动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强化房地产领域准入、信息披露、资金监管,稳妥防范化解处置房地产相关风险,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合理融资。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以及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项目,鼓励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

证监会: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以及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

来源:财联社财联社8月28日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服务住房品质提升和企业转型发展,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四部分十二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动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强化房地产领域准入、信息披露、资金监管,稳妥防范化解处置房地产相关风险,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合理融资。支持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再融资以及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项…

房地产信贷迎来重磅新政策!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今天(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房地产信贷具体有哪些新规定?又将如何影响你我?一文解读新政要点:《意见》明确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预售制下,商品住房项目开始预售后,项目公司使用购房人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预售资金置换开发贷款的情况较为普遍,开发贷款实际使用周期偏短、资金封闭管理难以落实,支持项目建成完工的作用有所弱化。为此,《意见》明确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一是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银行作为主办银行,项目存续期间,除按规定要求监管的预售资金、定金等外,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均应纳入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定金账户应按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严控楼盘交付风险 解决烂尾等楼市痛点 新规解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今天(28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明确加快推进现房销售落地实施,持续优化传统商品房预售模式。整体看,《通知》分别对预售和现房销售做出新要求。首先,关于大家都关心的现房销售,政策明确:新出让土地、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房项目,将优先采用现房销售模式;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也鼓励企业主动转为现房销售。除此之外,政策同步配套优化土地供应、加大房企融资支持、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推行“交房即交证”等多项举措,全方位助力楼市平稳转型升级。其次,新政策提高了商品房预售门槛。按照要求,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单体建筑应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同时全面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所有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房贷等购房资金,需全部存入银行专属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只有当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基础配套全部达标、具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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