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派单,滴滴出行被乐山交通执法部门罚款18万元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2/28 21:17:54   点击:257   标签:网约车 车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支队 乐山 派单 订单 网约车平台 乐山市 红星

12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乐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因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遣出行订单,该支队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关于疑似滴滴平台向不合规车辆派单的线索移交函”提供线索,该支队调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其自营的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向18台车辆派遣网约预约出行订单。经调查,该18台车辆此前在“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完成入驻登记,但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遣出行订单的行为,已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事实,该公司是该事实的行为主体及行政责任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滴滴出行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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