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微信回复工作”算不算加班?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24 9:42:32   点击:116   标签:劳动者 李妍 职场 休息日 科技公司 公司 客户 社交媒体 法院 沈建峰

随着远程办公盛行,工作时间与个人时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人不在公司,活还在身上。“隐形加班”盛行,但其是否属于加班一直未有共识,想要维权更是难上加难。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上,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案件的当事人李妍(化名)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岗位,其主张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形,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李妍的主张于一审被驳回。但最终,她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虽然该科技公司称值班内容就是负责休息日客户群中客户偶尔提出问题的回复,并非加班,但根据聊天记录内容及李妍的工作职责可知,李妍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休息日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此外,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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