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局: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调整为政府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2/22 17:37:28   点击:278   标签:资金 办法 商品房 住房 中心 商业银行 监督管理 政府 重点 额度 部门 账户 北京 购房人 购房款 北京市 方面 主体 企业 社会 建局 项目 意见 责任 方式 委官 用款 规定 原则 全部 独立性 属地 本市 国家 专业性 规范 人民法院 基础 科学 监督局 流程 业务 北京分行 高院 个人 修订版 会同 总局 人民银行 措施 优势 费用 计划 首付款 专业 职责 信息 指导 贷款 类目 专户 门户网站 合法权益 房款 定金 经验 制度 节点 形式 标识 银行 现场 政策措施 前提 不断加强 机构 现向 市场 公开招标 总则 弱化 项目风险 现行政策 科学性 评价 现行 模式 面向社会 合力 核定 材料 联社 短板 公告 机制 职能 负责人 部分 承包单位 全过程

财联社12月22日电,北京住建局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意见提出,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引入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其独立性和资金管理专业性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的要求落实到位。《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市住建委在总结梳理近年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经验基础上,会同市住房资金中心、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督局、市高院对现行政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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